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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教材委员会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奖牌、证书(图)

作者: 广东银人金币公司 日期: 2024-09-14 查看次数: 1086

一、此作品仅供欣赏展示、限设计爱好者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私自发售。

二、如需定制、设计、制作相关类型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奖牌、证书、证章”——遵照上级规定、请开具:

  1、党政机关、省委(市区县)组织部、解放军战区、武警部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政治工作部公函;

  2、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务院部委、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规定授权定点生产制造;

  3、国家级功勋章、奖章、纪念章、证书须报请中办、国办、中组部同意后行文发函,指定生产制作、定向供应,不收费;

  4、按照国家机关下属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银保监行业、大学高校等规定要求进行申请报备、定点专属定制;

  5、各地省委、市委表彰奖励、重大活动所需,须凭各地党委、政府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出具公函指定订购订制;

  6、按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央企国企(报备国资委)规定,出具公函定点定做和指定采购购买。

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奖章、证书与“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奖章、证书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证书(定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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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龄满五十年勋章、党员50年奖章(定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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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榆林市委靖边县委组织部表彰奖励公务员三等功奖章_中组部标准公务员三等功奖章_公务员记功奖章定制_公务员记功奖励证书定_公务员奖励奖牌奖章定制_公务员表彰勋章证章定制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徽)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部分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

   党员徽章式样和材质、配发数量、党员徽章制作单位、购买经费、购买渠道及价格等情况。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订制厂家,加强对党员徽章生产制作、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对不按规定要求制作和销售党员徽章的厂商和网店等进行整顿。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部推荐的党员徽章生产企业订制,各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自治区、直辖市)也可自行确定生产厂家制作党员徽章。各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也可确定各地区具有生产资质的党徽购买途径党徽制造供应厂家工厂及党员徽章生产和制作销售订制定做定制企业单位、各地本地区省市具有资质的党员徽章销售企业、机构厂商供货商家。

   党员徽章正面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党员徽章);

   党员徽章背面标注“中共××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党员徽章)。

   党员徽章党徽尺寸为 24mm×22. 5mm×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

     

 《购买党徽的申请报告怎么写》

 

     购买的申请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1. 请示的标题:例如《关于购买党徽的请示》。

2.                               2.请示的对象:例如公司领导。

3.                               3.请示的原因和目的:说明购买党徽的原因,例如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在集团公司本部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员树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

4.                               4.需要的数量和规格:例如现特此请示购买一面党旗和xx枚党徽

5.                               5.预算:例如大约需要经费 

6.                               6.请示的结束:例如妥否,请批示

具体到党徽的规格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规格,例如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制的党徽、别针式、或中共XX省委组织部监制的党徽、别针式,价格为元/枚;以此类推。

综上所述,购买党徽的申请可以按照以下格式编写:

 

关于购买党徽的请示

 

党委领导: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为了在集团公司本部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党员树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现特此请示购买党徽。具体请购信息如下:

 

- 购买数量:xx枚党徽

- 预算:大约需要经费 元

- 规格及价格:例如中组部监制的党徽,价格为元/枚;省委组织部监制的党徽,价格为元/枚;以此类推。

 

妥否,请批示。



















信息名称: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26-99-2020-0010-1生成日期:2020-10-27发文机构:国家教材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教材〔2020〕4号信息类别:其他
内容概述:国家教材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
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教材〔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负责机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展示我国教材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表彰奖励优秀教材和对教材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带动教材质量水平整体提升,经批准设立全国教材建设奖,每4年评选一次,由国家教材委员会主办、教育部承办。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于2020年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分设全国优秀教材、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三个奖项。其中,全国优秀教材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三个大类。

  二、奖励名额

  (一)全国优秀教材1000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200项、二等奖790项,实际评选中允许各个等次奖项有空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奖励名额具体如下:

  基础教育类200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40项,其余为二等奖。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400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80项,其余为二等奖。

  高等教育类400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80项,其余为二等奖。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00个。各类教育和工作领域不具体分配奖励名额,评选中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兼顾教材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工作机构。

  (三)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200名。各类教育和工作领域不具体分配奖励名额,评选中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兼顾教材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工作人员。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践、总结中国经验、彰显中国特色,思想理论和观点方法等具有原创性、育人成效显著的教材;鼓励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鼓励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内容形式创新、教学效果好的教材;鼓励各方面加大教材建设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入教材工作。

  (二)坚持科学评选。根据各级各类教材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在统筹提出评选工作总体设计和基本要求基础上,分类确定参评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确保评选工作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严密有序。

  (三)坚持质量为先。严格评审标准,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突出实践效果,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获奖对象经得住检验。

  (四)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程序和办法,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跑奖”“要奖”行为。

  (五)坚持评建结合。注重发挥评奖的导向作用,重在以评促建,引领教材建设方向,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激励机制,带动教材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领导

  国家教材委员会成立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材局),统筹评选组织协调工作。分别成立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类别奖项的评审工作。

  五、香港、澳门有关安排

  香港、澳门地区的参评事项,另行安排和通知。

  六、奖励办法

  全国优秀教材颁发证书、奖金,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章、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传达、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切实组织做好相关奖项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二)严把评选质量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评审标准,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评选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工作,利益相关人员要主动回避。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各类“跑奖”“要奖”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八、工作安排

  (一)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各奖项的具体评选范围、参评条件、申报方式、评审程序等详见相应类别评选工作安排(附件1、2、3、4)。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机构分别确定一位处级干部作为协调各奖项评选工作的总联络人,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方式,将其姓名、部门、职务、座机、手机、电子邮件、传真号码报至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正福、韩春勇

  联系电话:010-66097403,66097840,66096422(传真)

  电子邮箱:bgs@moe.edu.cn

  邮政编码:1008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材局

  附件: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2.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3.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

国家教材委员会


近日,国家教材委员会发布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奖励决定,授予10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特等奖”,200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789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99个集体“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名同志“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

奖励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负责机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的决策部署,国家教材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国家教材委员会批准,决定:

 

授予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等10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特等奖”,授予《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版)》等200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授予《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版)》等789种教材“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授予国家教材委员会语文学科专家委员会等99个集体“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增稳等200名同志“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教材建设奖是教材领域的最高奖,是检阅、展示教材建设服务党和国家人才培养成果,增强教材工作者荣誉感、责任感,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教材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希望全体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做永葆先进本色的教材战线标兵。

 

全国教材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继承优良传统,推进改革创新,用心打造更多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奖励名单

 

2.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奖励名单

 

3.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奖励名单

 

4.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奖励名单

 

5.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奖励名单

 

国家教材委员会



教育部、国家教材委员会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奖牌、证书(图)

附件1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

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中小学教学使用的教材。包括经国家教材委员会、教育部、原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授权审核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纳入省级教材规划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通过的地方课程教材。

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以及教材配套的音视频材料、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奖。

二、参评条件

(一)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立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二)设计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内容选择恰当,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对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方法阐述准确。国家课程教材需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地方课程教材需贯彻党和国家总体育人目标,是国家课程教材的有益补充,又具有地方特色。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认知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本学段学生的身心成长特点,将知识、方法、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利于引导教师选择合适的教学策略与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有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四)编排合理,语言准确规范,版式设计专业,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装帧印刷美观,合理有效降低印刷成本、经济实用,编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选用范围广,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师生认可度高。教材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口碑,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教材编写人员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国家课程非统编教材按册申报(单册或上下册均可),地方课程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以单册、上下册或套申报的教材均视为1种(占用1个名额)以上下册或套申报的教材,各册教材均须符合参评条件方可申报。

申报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限额向其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限额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其中国家课程教材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其编写出版的国家课程教材总册数的三分之一(教材总数不超过3册的,可申报1种)。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分离的,由出版单位在其所在地申报;联合编写出版的,由署名排序第一单位在其所在地申报。编写出版多类型、多学段、多学科教材的单位,在严格把握参评条件的基础上,申报时要注意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材。

国家课程统编教材分学科按套、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评审委员会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册次、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评审方式和程序

(一)初评推荐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申报的教材进行初评。完成初评后,限额推荐教材参加国家评审(各地推荐教材名额另行通知)。其中,每省(区、市)推荐地方课程教材不超过3种,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的推荐名额不可打通使用。国家课程教材推荐名额较多的地区,在严格把握参评条件的基础上,推荐时要注意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材。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公示推荐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册次、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编写出版单位等),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国家评审

国家评审分为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

1.网上评审。分组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入围会议评审的名单。

2.会议评审。分组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提交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奖励名单;评审委员会对分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奖励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对拟奖励教材的教学应用及效果评价。

3.拟奖励名单公示。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奖励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

4.确定奖励名单。完成公示和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确定奖励名单。

五、组织领导

在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下,成立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评审委员会负责教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教材局,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六、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材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组织公示的相关机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相关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

登录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和推荐材料。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10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材料报送联系人电子信箱jcc@ncct.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和本地实际,通过申报推荐系统设置申报账号,组织编写出版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编写出版单位可于2020116日起,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提交《教材编写、编辑人员政治审查表》《教材主编基本情况表》《教材教学应用及效果证明》《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格式要求上传教材电子版。教材参加过相关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评选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省(区、市)组织初评并确定推荐名单后,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推荐汇总表》,连同编写出版单位在线填报的全部申报材料一并在申报推荐系统上报。

(二)报送纸质材料

1.各编写出版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通过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和防伪标识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连同教材(须与申报推荐系统上提交的教材电子版一致)一并报至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完成初评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撰写《申报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初评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初评推荐程序、推荐对象、本地区公示情况等;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写并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推荐汇总表》,与编写出版单位报送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并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均为原件)及3册(套)纸质教材,同时报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所有纸质教材须在右上角粘贴有申报编号的贴纸。

3.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按规定份数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版本。

4.各推荐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不符合评选范围要求;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推荐;

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推荐材料,附件不齐全,内容不真实;

4.教材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出现法律争议。

八、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人:李正福、奚道昱

联系电话:0106609740366096422(兼传真)

电子邮箱:bgs@moe.edu.cn

(二)材料报送

  人:孟宇、李硕

联系电话:0105855677458557352

电子邮箱:jcc@ncc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A11层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邮编:100029

(三)申报推荐系统

  人:吕朋帅

联系电话:159*******75

 

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基础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

(基础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

 

   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推荐单位

负责处室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附件2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使用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形式。

学历教育教材应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应为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成人脱产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实际使用的教学用书,且在教材封面等位置有显著标识或说明。

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以及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突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行业指导、企业参与,鼓励双元合作开发教材。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将知识、能力和正确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适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等方面的需要,满足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三)教材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应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强调实践性,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将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材内容,反映主要岗位群及典型工作任务的职业能力要求。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文字准确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图表规范,编校、装帧、印装质量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数字教材等新型教材。

(五)教材水平处于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选用广泛,产生较大影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参评的教材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且得到普遍认可。

(六)教材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问题。

(七)须符合国家有关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网上申报,会同省级党委宣传部门进行初评后,限额推荐参加国家评审。

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统称行指委)遴选推荐的教材,经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复核后,与该省组织初评推荐的教材统一报送。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申报教材要求

1.教材按册或套申报均可。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套,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套。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2.同一第一主编(作者)只能申报1册(套)。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同专业领域不同渠道最多申报3册(套)教材。

四、推荐限额

实行限额推荐。受理申请初评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其中,各地推荐总数1000项左右,各行指委推荐总数不超过140项。各地应根据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各类教材推荐名额,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原则上按照8:2比例推荐,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原则上按照1:2比例推荐,且优先推荐国家规划教材。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实行两级评审制。

(一)初评推荐

1.参加本次评选的教材通过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申报,相关使用说明详见评选系统平台。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10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材料报送联系人电子信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3.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和本地实际申报情况,创建申报号,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4.申报单位登录申报推荐系统,按要求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上传教材电子版。

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申报推荐系统组织完成直接申报教材的初评工作和行指委推荐教材的复核工作,并根据限额范围确定推荐参加国家评审的推荐名单各地推荐名单须在本地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6.各推荐单位组织入选国家评审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制作推荐教材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并同步在申报推荐系统完成材料上报。

(二)国家评审

国家评审分为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

1.网上评审。分组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入围会议评审的名单。

2.会议评审。分组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提交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奖励名单;评审委员会对分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奖励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对拟奖励教材的教学应用及效果评价。

3.拟奖励名单公示。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奖励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

4.确定奖励名单。完成公示和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确定奖励名单。

六、组织领导

在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下,成立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评审委员会,负责教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选工作,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参照本工作安排,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具体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材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组织公示的相关机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相关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二)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应报送所有推荐教材的纸质材料,包括《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教材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实际编写和审核人员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各一式两份)。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推荐单位应报送拟推荐教材(一式两本或两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两份)。

3.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4.各推荐单位填写《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连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并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三)时间要求

    1.2020112日起,各推荐单位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范围内优秀教材申报、网上系统填报和初评工作。

    2. 202012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限额,在申报推荐系统中完成优秀教材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将全部纸质材料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人:冯加渔、董振华

联系电话:0106609681001066092162

电子邮箱:jxjc@moe.edu.cn

2.材料报送

  人:荀莉、刘义国

联系电话:0105855671301058556712136******63

电子邮箱:moe_jcj@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6层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邮编:100029

3.申报推荐系统

  人:杨京峰

联系电话:1391*****25

 

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推荐单位联系表

 

   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推荐单位

负责处室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附件3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

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四)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五)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六)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第一主编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内高校教材的申报工作,加强研究生、本科生教材申报的组织与协调,适当增加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相关编写单位申报名额,以评促建,积极推动研究生、本科生教材的建设与发展。具体申报安排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申报可选择单本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四)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须在本单位公示申报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占用各地推荐名额,不参与省级初评,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四、评审方式和程序

评审工作实行初评和国家评审两级评审制。

(一)初评推荐

1.初评要求

参评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进行初评,在限额内推荐参加国家评审。教育部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本科生教材和研究生教材推荐额度,本科生教材和研究生教材推荐额度不得打通使用。各地在推荐中应兼顾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的教材。

各地须公示推荐教材的相关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初评及推荐方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组织相关高校、出版社等单位进行申报、初评,并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推荐:

1)网下申报和初评,网上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高校和出版社联合申报并完成初评,确定推荐教材后,登录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进入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网址:https://nhta.heec.edu.cn),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推荐意见。

2)网上申报与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高校和出版单位直接通过高等教育类教材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申报,并开展初评和推荐工作。请有此需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1030日前联系申报推荐系统。

(二)国家评审

国家评审包括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

1.网上评审。分组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入围会议评审的名单。

2.会议评审。分组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提交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奖励名单;评审委员会对分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奖励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对拟奖励教材的教学应用及效果评价。

3.拟奖励名单公示。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

4.确定奖励名单。完成公示和异议处理后,按程序报批确定奖励名单。

五、组织领导

在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下,成立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等教育类教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选工作,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参照本工作安排,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具体组织实施。

六、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的教材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相关机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相关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七、材料报送

本次推荐采用网络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填报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高效、有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进入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系统(网址:https://nhta.heec.edu.cn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10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后)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材料报送联系人电子信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高等教育类教材申报推荐系统将于2020112日开通,届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得账户信息,登录系统查询推荐额度,并组织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网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

2.请教材出版单位于202010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材料报送联系人电子信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

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出版单位联系人,出版单位可于2020116日起登录系统,按各地要求上传申报单位申报的本单位出版的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从封面到封底的完整版本);数字教材须上传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须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教材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1215日。

(二)函报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网上推荐并提交后,在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和防伪标识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将申报推荐评审表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一份)一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教材提供右上角贴有申报编号的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由出版单位协助提供);数字教材提供贴有申报编号的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贴有申报编号的纸质样书和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

上述材料于202012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版本。

函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材料保持一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选范围要求;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初评推荐;

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教材电子版,附件不齐全,内容不真实;

4.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存在法律争议。

八、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人:王繁、李静

联系电话:01066096925

电子邮箱:gaojs_jxtj@moe.edu.cn

(二)材料报送

  人:陈东冬

联系电话:0108221335782213352

电子邮箱:pgzx_zhpx@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融金中财大酒店二层第三会议室

邮编:100081

(三)申报推荐系统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0*****87

 

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

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公章):

姓名

所在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注:此表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出版单位填写。每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出版单位指定一位负责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联系人。

 附件4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

从事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机构或团体。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教材审核机构、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教材管理部门,以及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从事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从事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的人员。

上述评选均向基层和教材工作一线倾斜。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机构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副司局级(含)以上的在职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材建设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可以专家学者身份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

二、参评条件

(一)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切实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

2.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把好教材政治关、科学关、适宜关,在教材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3.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建设规律,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推进教材建设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教材体系作出重要贡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重视教材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团结奋进,拼搏进取,严谨务实,廉洁奉公。近5年来,未出现重大教材工作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形。

5.在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同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编写或出版的教材质量、数量在同类教材中处于领先地位,社会效益显著。

2)教材审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程序规范,在教材的审核把关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一批优秀高质量教材的产生。

3)在教材出版发行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确保按时到书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师生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严格落实国家教材管理政策规定,教材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对教材开发、使用、评价等管理统筹有力、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在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中取得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有效服务教材建设。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2.热爱课程教材事业,从事课程教材相关工作3年以上,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中有较大影响力。

3.对课程教材理论或实践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课程教材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总结课程教材建设特点和规律,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或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有代表性工作成果,取得突出成绩,为教材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的问题。

在同等条件下,承担国家、地方课程教材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划研制、重点工作和项目、重要课题研究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省(区、市)所属单位的申报对象,由其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的申报对象,由其所在单位向应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有关负责机构申报。

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择优遴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申报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公平公正进行。

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申报对象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四、评审方式和程序

(一)初评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对象进行初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机构对本部门的申报对象进行初评,初评完成后限额、排序推荐参加国家评审(各地各部门推荐名额登录申报推荐系统查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合计5个(含)以上的地区或部门,在严格把握参评条件的基础上,推荐时要注意兼顾教材建设各领域、各环节。

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在本地区、本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国家评审

国家评审包括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

1.网上评审。分组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入围会议评审的名单。

2.会议评审。分组进行会议评审,提出提交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奖励名单;评审委员会对分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奖励名单。

3.拟奖励名单公示。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奖励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

4.确定奖励名单。完成公示和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确定奖励名单。

五、组织领导

在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下,成立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教材局,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选工作,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参照本工作安排,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具体组织实施。

六、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组织公示的机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受理机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材料

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网址:https://data.ncct.edu.cn/jiaocai),使用统一配发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材料的填写、提交工作。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机构于202010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单位联系表》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材料报送联系人电子信箱pingjiachu@ncct.gov.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机构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通过申报推荐系统设置申报账号,组织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各地区、各部门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可于2020116日起,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报《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评审表》,并提交《申报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3.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后,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报《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连同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的相关材料一并在申报推荐系统上报。

(二)报送纸质材料

1.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通过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和防伪标识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评审表》及《申报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报至相应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机构。

2.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初评后,撰写《申报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初评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初评推荐程序、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通过申报推荐系统填写并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与申报单位报送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评审表》一并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均为原件)同时报至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

3.各地区、各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选范围要求;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推荐;

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推荐材料,附件不齐全;

4.申报推荐材料内容不真实。

八、工作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人:李正福、奚道昱

联系电话:0106609740366096422(兼传真)

电子邮箱:bgs@moe.edu.cn

(二)材料报送

  人:李素琛

联系电话:010585573341371******35

电子邮箱:pingjiachu@ncc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A11层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

邮编:100029

(三)申报推荐系统

  人:吕朋帅

联系电话:1598*****75

 

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单位联系表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单位联系表

 

   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推荐单位

负责处室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教育部、国家教材委员会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奖牌、证书(图)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负责机构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各级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
课程方案、教案标准、辅导研制
管理、研究等机构、团体
以及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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